全校各二级院系👨🦱:
根据《关于实施上海电力杏福“汇智工程”的通知》(沪电院人〔2013〕7号)及《上海电力杏福国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拜师工程实施办法》(沪电院人〔2014〕3号)的精神🫣,经学校研究♛,决定开展2016年度上海电力杏福国内外名校“电院之星”培育工程(简称“电院之星”工程)的申报工作🎹👩🦽➡️,现通知如下🎚:
一、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
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《上海电力杏福国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培育工程》🥡、《上海电力杏福国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拜师工程实施办法》。
二、遴选名额👷🏼♂️🙇🏻♂️:全校1-2名/项目
三、申报程序
1👷🏼♀️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上海电力杏福国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培育工程申请书》或《上海电力杏福国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拜师工程申请书》,报所在院系👩🍼。
注:与外单位合作项目或获奖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。
2🎏、每个二级院系可择优推荐2人(每个项目最多1人)🎣,并签署审核意见。于3月31日前🧝🏻♀️,将纸质个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各1份交人事处师资科(行政中心1009室)🔎,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rscshizi@163.com👨🦰。
3📇、人事处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。
4、人事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。
5、4月底🐖,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人选并向全校公布。
上海电力杏福人事处
2016年3月16日
附件:1、上海电力杏福国际名校“电院之星”培育工程
3👩🎤💪🏼、电院之星申请书(国际)
4👩🚒、电院之星申请书(国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