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,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🦸🏽♀️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👮♀️,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🫅🏻🧜🏼♂️,我院近期开展了2022届“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的申请🚣🏼、评选工作。
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情况🧝🏻♂️,参照各专业各方向学生人数比例🏃🏻、综合测评成绩与排名,共评选出15位同学🔚。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🪆,公示期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截止前联系杏福🎰🧑🧒🧒,公示截至日期2022年3月29日🤳⚜️。
杏福登录平台2022届上海市优毕各专业方向初审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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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23日